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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技术与材料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

 

发布日期:2021-03-01  浏览次数:427

 

一、一般要求

1、必须遵守各场所制定之安全规则,

2、必须接受与工作本身有关的安全教育及训练。

3、在工作岗位上严禁吸烟、饮酒、吃口香糖及其他妨碍工作的进

4、必须熟悉灭火器、消防设备之使用方法及放置地点。

5、必须了解各工作场所逃生及疏散的路线。

6、离开工作场所务必随手将不用的设备、气体及水龙头开关关闭。

7、发现实验室内任何地方有危害安全之人、事、物等,必须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作紧急处理。

二、化学药品的操作

1、 任何的容器都必须贴上卷标。注明其内容及有效时间,

2、任何化学药品,都必须经过实验负责人的许可才可以存放在实验室中,并注意储藏条件。

3、打开危险化学药品时,一定要在有保护的通风橱内进行,并使用防溅面罩。

4、酸/碱瓶外部不得有酸/碱液残留,要用毛巾擦拭,事后毛巾以水洗净方可丢弃。

5、实验室内所穿之实验衣服、手套,要定期清洗,并且不能穿到非实验的公共场所。

三、废液处理

1、千万不可将使用过的溶剂,再倒回原来的容器内。

2、实验废液存放于分类实验废液桶内,收集桶贴上标签并注明内容物的成分、特性及单位,定期送交有资质环保公司处理并记录实验废弃物出运台账。

3、任何含氯溶剂,放在专为含氯溶剂的容器中。

四、生物废弃物处理

1、生物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:所有感染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。

2、培养后细胞、细菌、噬菌体和其他污染的生物材料,须高压消毒后,才能进一步处理。

3、吸取过细菌的枪头和装过细菌的小离心管,同样需要用高压消毒灭菌后方可处理。

4、含有EB的胶应单独收集。

五、废弃锐器处理

1、皮下注射用针头、手术刀、刀子及破碎玻璃等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,如若在实验中被污染则在废弃前需要按感染性物质处理;

2、未破玻璃瓶内不能含有机溶液或化学药品。

六、紫外线的接触

1、如需面对UV光时,请戴安全眼镜(普通玻璃镜片亦可)

2、无菌室请在入口处标示UV光是否在使用中,请先确定UIV 光关闭后才进入无菌室。

3、若请人进行仪器维修或其它服务时,须告知注意事项,注意安全。

七、化学药品溢泼处理

1、任何药品溢泼出来,随时都会发生危险,清理工作要马上进行,不可拖延。

2、在通风处内:

    溶剂避免点火及火花,用毛巾擦状游出溶剂,装入塑料袋弃。

    酸抽气,喷洒去离子水,将离子水擦于,将所用毛巾清洗后装入塑料袋废弃。

3、在通风橱外:

    溶剂避免点火及火花,喷酒吸收溶剂的干粉,用铲子将吸收剂清理掉。

    酸碱:取合适的中和试剂,由外向内喷洒,反应结束后清理中和试剂,最后用肥电及水清理溅酒处。

4、 在通风处外且溅出药品超过500毫升:

    撤退此区人员,帮助被溅到的人,通知安全人员,实验室负责人,在专门人员清理前不要进入实验室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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