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实验室安全,本着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、“沉着应对,遇事不乱,反应迅速,处置果断”的工作原则,特制定实验室突发应急处置预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和《实验室管理办法》,对因实验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,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,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,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,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,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。
二、职责分工
坚持“预防为主”、“谁主管谁负责”之原则,实行逐级管理,分工到人。实验室领导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,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。
三、应急原则——四先四后原则
⒈ 先救治,后处理;
⒉ 先救人,后救物;
⒊ 先制止,后教育;
⒋ 先处理,后报告。
四、具体措施
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应迅速组织、指挥,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;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、保护现场、切断事故源,尽量阻止事态蔓延,保护国家财产。同时准确向学院、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。
⒈ 如果事故现场有伤者,应立即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点,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,按急救要求对伤者进行创伤止血、包扎,等待医务人员治疗;
⒉ 正常教学工作时间内突发电器、电路火险:
① 立即切断总电源,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;
② 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;
③ 组织现场师生沿消防安全通道路线有序疏散;
④ 保护好火险现场,以便查清火险事故原因。
⒊ 节假日内如遇突发的电器、电路火险,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,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,迅速通知实验室第一负责人和和责任人到现场指挥灭火抢险,并保护好火险现场,正确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;
⒋ 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仪器设备物资,根据现场情况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财产损失。首先应疏散、抢救和保护好贵重紧密仪,做好登记;派专人看护以免遗失;
⒌ 遭遇被盗、失窃等事故,立即向保卫处报告,并保护好事故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破案。
⒍ 遭遇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、水灾、地震、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,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,马上组织疏散、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抢险自助自救,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,作好善后工作。
附:报警、应急电话
火警:119
急救:120
报警:110
四牌楼校区保卫处:83793110
四牌楼校区设备处:83792702
四牌楼校区医务室:83792293
丁家桥校区保卫处:83272438
丁家桥校区医务室:83272282
九龙湖校区保卫处:52090110
九龙湖校区医护室:52090120(日)、52090389(晚)
示范中心主任:13851637723
实验室负责人:186518100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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