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,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549号令)和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质检总局70号令)文件要求,“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考核合格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”,9月17日至18日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了承压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,特邀请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的老师来我校开展培训工作。
我校涉及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相关作业人员积极参加了本次培训班。培训结束后,将通过上机考试结合技能口试的形式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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