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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管理条例
发布者:胡喜洋    发布日期:2022-04-28  浏览次数:192

东南大学抗震科普基地安全管理条例

东南大学抗震防灾科普教育宣传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“科普基地”)依托以唐仲英抗震防灾实验平台,是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,拥有大量贵重的仪器和设备,因此,安全至关重要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和所有参观者的安全,防止事故发生,本着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制定东南大学抗震科普基地安全管理条例。

1、实验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,要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,具体落实安全措施。

2、科普基地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参与,责任到人,日常管理按照《实验室管理办法》和专兼职人员《岗位职责》的规定,各负其责;科普基地设备、展品以及实验室的各项设备仪器使用者要对所用设备、展品的安全负责。

3、任何人不准在禁止吸烟处吸烟和使用明火,参观结束后,设备仪器必须处于安全状态后才可离开。

4、展厅内的仪器设备、材料、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,布局合理。展厅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,不堆放与展厅工作无关的物品。

5、访客参观前,讲解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防止人身事故发生。

6、访客参观时,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,要严格管理,保证设备安全。

7、参观结束后,管理员要认真检查,做到关门、关窗、关水、关电、关气,检查仪器设备。易燃物品不能乱放,垃圾等需随身带走。

8、有毒有害垃圾要按规定进行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

9、对于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,要严肃处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10、消防安全防范设施应准备齐全,不得借用或挪用。

11、配合安全部门,每学期对科普基地的工作进行一次安全检查。

12、科普基地所有人员都是安全员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,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,妥善处理。

 

 

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抗震科普基地工作组

2022年4月20日